天津十大坑人醫院,重復收費、偽造就診記錄
近日,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門依法對天津津南天同醫院等四家存在醫保違法違規行為的大坑定點醫療機構予以行政處罰,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1津南天同醫院
天津津南天同醫院存在偽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人醫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院重《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復收費偽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8年1月23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10號),造診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記錄并處罰款621764.97元。
2河西津典門診部
天津河西津典門診部存在重復收費的天津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大坑《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七)項之規定,人醫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8年1月23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11號),院重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并處罰款94289.00元。復收費偽
3河北中山北醫院
天津河北中山北醫院存在偽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造診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記錄《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天津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8年2月2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17號),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并處罰款37667.50元。
4河西德融醫院
天津河西德融醫院存在變造參保人員就診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七條、《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8年2月1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津醫監處字[2018]第0013號),責令其退回醫療保險金,并處罰款2700.00元。
市醫保監督所
醫保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投訴電話:27680150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咸陽路81號
綜合 |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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